解剖室裡冷氣調得極大的,抽風系統低鳴著不停運作,仍未能完全抽走異味。
先驗頭顱部份,長長的頭髮在臉上和後腦上糾成一團。
頭顱經過防腐處理,又「搶救」得及時,頭顱的一些基礎特徵還能辨識,但也就僅僅基礎特徵而已,根本不能準確研判身份,估計DNA也早在福馬林防腐液裡泡很久泡壞了。
「十八歲以上、四十歲以下女性,脖子斷口處不平整,鼻樑和下顎斷裂,撕裂嚴重,兩頰及額頭多道裂創,臉上可見大面積煙燻……」
Elaine記錄著,以開口器打開嘴巴,棉棒伸進鼻腔、口腔和喉嚨裡攪了攪,帶出來一些黑色的粉末。
她又留意到頭顱臉上有古怪──死者的眼角、鼻翼、嘴角邊都出現了一道道鵝爪似的痕跡,膚色比起四周淡一點,有點像土著的紋身;從石膏上撿取的幾條睫毛都燒焦了一半,而另一半尚算完好。
「這怎麼回事啊?兇手拿火槍虐殺受害人嗎?燒一半不燒一半這麼惡趣味?」她大惑不解。
「當然不是。」杜衡說。「我翻過紀錄,近年來與重案有關的火燒屍體不多,公眾殮房那邊也不太用得著再相驗火災裡的死者,是該趁這機會教你。」
「師父你的意思是,她是燒死的?怎麼會變成這樣?不是該整個頭黑黑的,像一團焦炭……」
杜衡解釋,重度焚燒當然會整個人炭化,不過現在這頭顱主人面對的情況顯然是生前遇到火燒接著猛烈爆炸。
為了示範,他拿了一個小噴水壺,朝Elaine臉上一晃,作勢噴她一臉水。
縱然有口罩護體,Elaine還是反射性地皺起了臉,一閉眼睛。
「哎師父你幹嘛?」
「這就是了,死者在死前有相同的閉眼反應。」
由於火場中的煙霧刺激,受害人往往反射性緊繃面部,緊閉眼瞼,因此形成未被煙霧炭末燻黑的「鵝爪狀」皺褶變化。由於雙眼緊閉,睫毛僅尖端被燒焦,稱為睫毛症候。
爆炸也是同理,若爆炸瞬間面向爆炸源頭,強光照射下,同樣會引起反射性繃臉閉眼,使眼部周圍的鼻根部、眉間及眼眦部的皺起溝紋内皮膚沒有燒灼傷或者煙塵附著,肌肉鬆弛後就會出現顏色較淺的紋路。此種現象是重要的生活反應之一,可以區別是生前炸死還是死後屍體被炸的重要依據。
「那既然為什麼能判斷是先燒後炸?會不會是先炸死了以後再放火燒了一會?」
「……敢挑戰老師是好事,可是你最好先結合剛剛的觀察好好想想。」杜衡白她一眼。
「啊……」Elaine轉念一想就懂了。「頭部沒有任何兇器或瘀血手印強行固定再拉扯脖子的跡象,脖子這不規則的撕裂傷就是在爆炸裡斷離的,死以後呼吸就沒了,在呼吸道深處不可能採到炭末,所以反過來說,一定是先遭過火焚再炸死!」
杜衡點點頭,給顱骨做了個X光以後,再準備電鋸開顱。
他才把纏成一團的頭髮剃除,就和Elaine不約而同驚異地「咦」了一聲。
「已經有人開過顱了……?」
只見頭部從兩耳從上到頭頂的中線赫然是法醫最熟悉的開顱中線,縫著細密的針線。
杜衡索性拿剪刀挑掉縫線,再慢慢將頭皮翻下來,露出顱內部份。
「好臭……」一打開顱腔,裡面灌著的防腐液就流滿了整個解剖台,臭味無孔不入,隔著口罩仍薰人欲嘔,Elaine怎麼用手狂扇都還是驅不走。
顱骨除了顏面粉碎性骨折以外,枕部也發現沖擊性骨折,推測是爆炸衝擊波再落地造成的機械性損傷,可是顱內整個腦組織不翼而飛,連預料中的凝結血塊都沒有,清理得一乾二淨。
「為了防腐?」Elaine猜測。「有病嗎這兇手?殺人後製成陳年標本,一時興起就擺出來,挑釁警方?」
杜衡專心致志地重新縫合以後,才呼出一口氣,回答她:「唔,有可能。當然也不排除兇手對腦組織情有獨鐘才另外分離出來。」
驗完人頭,檢驗傷勢也很顯眼的雙手;兩隻手一隻有完整手臂,另一隻只有前臂和手掌,歪歪扭扭地縫在兩邊肩膀上,不知道兩隻手是否屬於同一人,但是骨架比較偏向男性的大手,膚色也偏小麥色,總之和頭顱應當屬於不同人。
這對手也是被炸斷的,幾乎已經不能用手來形容了,從手臂到指尖,無論掌心或手背,不光有燒灼傷,還都佈滿了雙刃尖刀造成的銳器創,皮肉翻捲,較大的創口裡連骨頭都隱約可見,慘不忍睹。
指紋當然也被破壞了。
杜衡一接到這對手就輕輕地「嘖」了一聲,拿在手裡翻來覆去地看。
「這殺紅眼了。」他說。「看這手,是個年紀沒多大的小伙子,被捅刀一定很慌吧。」
Elaine也湊過來看了幾眼:「傷口這麼多,橫七豎八的,怎麼看出來是生前砍捅出來的?」
「綜合判斷是生前傷沒錯。」杜衡斬釘截鐵地說。一手拿著手掌,另一手拿了一把鉗子模擬兇器動作。
「一般來說,死後毀屍的話,會將手放在一個平面上,再用刀捅刺下去,傷口形狀會像漏斗收窄,也不會有對穿而出的傷口,可是這裡的刺創直徑統一,整把刀穿過去了。」
「可是,也有可能那個兇手就喜歡拿在手裡捅穿……?」
「沒錯,當然還有其他證明。」杜衡耐心地再解釋。「指尖包括指甲割出了很多道缺口,還有手指和掌心上有對應的傷痕,是徒手握住刀刃大力拖拽造成的,證明死者生前曾經徒手格檔掙扎。」
接著是一雙腳。
腳是成對的,男性的腿,竟然又是與手截然不同的模樣,雖然枯瘦長著老人斑,可是看起來新鮮多了,沒有泡久了防腐液徹底失去彈性的那種感覺。
這對腳,尤其是膝蓋多處刮傷,傷口裡沾著不少黑漆漆的顆粒,杜衡逐一鉗起來送鑑證科了,還完好的地方有些燒灼疤痕,看起來又有點歪歪扭扭,杜衡觀察了一下,發現膝蓋和足踝關節左右兩側都有不少手術開口的疤痕,做過不少骨折固定手術。
「咦,斷口沒有爆炸的斷離傷,是利器切斷的……這樣割下來應該活不了吧?」Elaine小心翼翼地向杜衡確認。
杜衡直接給了她更直接的答案:「不,這是死後傷。斷口完全沒有任何炎症、血栓、腫脹,連傷口周圍組織最基本的收縮都沒有。」
不過到了腳這部份,總算有點突破──腳的主人動過骨折固定手術,有植入的零件可以追蹤編號,死者身份就好辦了!
杜衡沿著手術疤痕再度割開,將金屬片和螺絲挑了出來,沖洗乾淨了,放在透明證物袋裡,標了編號,讓Elaine轉交給解剖室外跑腿送件的小職員,送到鑑證科。
最後是胸腹,男性,肌肉比斷手鬆弛一點,但也是鍛鍊過,推算年齡在斷手與斷腳之間,多處燒灼傷,斷口都是爆炸撕裂傷,私處連著盆骨整個炸不見了,因為年日久遠,看不出來是生前還是死後造成。
這段屍塊和頭一樣,一早經由他人解剖過了,表面臥著大大的Y字解剖線,重新打開內腔時,內臟全部掏空,灌著不少防腐液。
師徒倆相視苦笑──省了驗內臟的功夫,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
「體表還有彈孔,我看看……唔,gunpowder stippling(火藥刺青)很明顯,接觸型槍傷。」
杜衡拉下白光照燈,一邊拿著放大鏡觀察,一邊給Elaine解釋槍傷。
所謂火藥刺青,是當槍口距離皮膚非常近,燃燒或未燃燒的火藥從槍口噴出,細小的微粒嵌進彈孔外圍的皮膚,導致傷口一帶小點狀出血。
若槍口緊貼皮膚(接觸型槍傷),實際的入口傷可能比子彈更大,也會造成更大片的灼傷焦痕,傷口更粗糙且不平整,通常呈星狀紋路。
一般來說,彈頭進入體內撞到骨頭,會以不尋常的路徑移動,有機會會變得更扁、更扭曲,甚或在體內碎裂彈射,造成大而不規則的出口傷。
人體內的彈道重組是很複雜的檢驗程序,眼下又沒了內臟,只能靠看屍表跟骨頭上的痕跡,透視綜觀才能重組子彈路線。
杜衡先結束了解剖,讓屍塊過了一次磁力共振掃瞄,對著電腦上的片子寫寫畫畫了好一會,得出結論:彈頭先進入胸腔,撞到肋骨或脊柱而偏移,往下穿過橫膈膜,最後很可能嵌入盆骨一帶,因為內臟並盆骨缺失,難以判斷槍擊和爆炸時是否仍然活著。
即使驗屍經驗豐富如杜衡,也是生平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案子──屍體活脫脫一隻縫合怪,「一具」屍體裡包括四個人的殘肢,傷勢五花八門,透著一股前後不搭配的突兀感,看著也不像一般兇手的舉動。
女性的頭顱,多年前被活活炸死再掏空。
年輕男性的手,多年前激烈打鬥留下多道刀傷,及後被炸飛。
六十歲以上男性的腿,多年前嚴重骨折動過手術,最近死後再被割下來。
壯年至中年男性的胸腹,曾被炸飛,曾中槍,不知當時是生是死,與頭一樣被掏空。
除了一個共通點,都被火燒過,然後被誰強行縫在一起……
這都什麼風馬牛不相及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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