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要我用這副樣子走出去再返回莫凱天那邊?若然沿途被其他人見到該怎麼辦?但是現實由不得我做主,在雷巧賢鐵手一抓,幾乎似是拖出去那樣離開房間。林亞熙說自己留在這裡便行,並無意跟過來。
雷巧賢走在前,我走在後,沿途小心戒備,幸運地不見半個人影。返入莫凱天的房間內,他仍然自顧自在品茶。望著我好一會,似乎忘記手上的茶杯,懸在半空沒有喝下。
「老闆,這樣子你滿意嗎?」
「滿⋯⋯滿意!非常厲害!怎樣做到呢?」莫凱天快要露出急色的模樣,勉強維持正常樣子,愕然一會之後問:「她⋯⋯他真的是剛才那位張仲恆?同一個人?」
「沒錯。」相比起來雷巧賢過度冷靜,表現一如平常。她向莫凱天道:「這都要歸功於林先生的功勞,沒有他那對妙手,不可能造出這樣的美女。」
「不不不,你太謙虛啦。原石質素也很重要,都是你別具慧眼,才找來底子這樣棒的人。」
這算甚麼意思?我是靠樣子才選上?不是靠文筆的嗎?
我兀自生氣時,雷巧賢提議道:「不如嘗他出外走一圈,試試效果?」
「甚麼?還要出外走走?太丟臉啦!沒可能!」
這樣子羞恥的樣子怎麼能見人唷,光是剛才在走廊上走一趟已經臉紅耳赤心跳加速,若然在外面走,被人瞧出自己是男人,豈不是會登上明日報章頭條?我腦子想到自己會榮登頭條新聞人物,正想激烈抗議時,莫凱天搖首道:「不行,他是我們最終兵器,怎麼能隨便在外面露臉?」
雷巧賢低頭:「對不起,我思慮有欠周詳。」
「沒關係,不過他這副怕事怕羞的樣子亦不能即時示於人前。趁『這段時間』先讓他習慣女裝,還有趕及撰寫《少女心事》的後續稿件。」
「是,一切依老闆吩咐。」
幸好莫凱天一句說話救了我,但走了個初一,又會來十五,看樣子這災難是避無可避。
「等一會,我從來沒有聽過這回事。」趁現在老闆在面前,我把握機會提出申訴:「不是只需要代筆嗎?我可沒有聽說過要女裝扮成紀春筠?再者紀春筠不是從來未曾在人前出現過嗎?就算要在公眾前露臉,隨便找一位文質優秀的女生不是更容易解決嗎?」
莫凱天向雷巧賢奇問:「你之前沒有向他說明清楚嗎?」
雷巧賢狀甚苦惱,她皺皺眉心,向我及莫凱天說:「若然直接叫他女裝扮紀春筠,他怎麼會答應。不過老闆可以放心,合約已經簽妥,任何一方毀約都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哼!你終於承認自己是坑我入局嗎?事前作出不實說明,那麼合約是無效的!」
「合約有效與否不是由你一個人決定,而是由律師去說明。希望你不會因為看太多垃圾主婦劇,就相信那些錯誤的法律知識。」雷巧賢在我連番斥喝下,仍然毫無懼意:「就算告上法庭,我保證你也是必輸無疑。」
「怎麼可能?說謊的是你們⋯⋯」
未等我說完,雷巧賢直截插口:「被害人就被害經過之陳述,除須無瑕疵可指,且須就其他方面調查又與事實相符,亦即仍應調查其他補強證據以擔保其指證、陳述確有相當之真實性,而為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者,始得採為論罪科刑之依據。」
對方突然一本正經的背誦出一段疑似法律的字句,我即時心怯:「這⋯⋯這樣又如何?」
「簽約搶你過來龍江出版社,敝公司可是一擲千金,付出難以置信的報酬給你,以及《指南日報》。萬年寂寂無聞,瑟縮在風月版寫色情小說的小作者,憑甚麼會讓敝出版社豪擲千金花費甚鉅挖角過來?這份合約對於閣下有著巨大利益、對敝公司卻有許多限制及不利。根據『專屬合約無效確認』的審議,你認為法官會相信哪一邊是受害者?哪一邊才是可信?」
「那樣又如⋯⋯如⋯⋯」法律的事項我半點不懂,一時之間無法反駁。
「龍江出版社的人可以出庭作證,敝公司為了搶走你,付出多少利益。恐怕庭上法官只會認為你作出不實陳述,誇大自己的價值,誘騙敝公司簽約羅致閣下,所以輸的人會是你。」192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lr0jXd1O2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