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不會有人滿心歡喜的搬入凶宅。
如果說好人好者怎會無故租凶宅,肯定有一個理由,那就是窮。
投身社會三年,我決定搬離家中,租樓自住。我所租住的第一個單位就位於旺角的唐樓低層。
早在簽約之前,我已經知道這裏出過命案。但經紀告訴我,香港地這麼小哪裏沒死過人。
他說自殺、謀殺的才特別猛,發生家居意外甚麼的,根本算不上凶宅。
自此,便開始了我租住第一間凶宅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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