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條問自己的問題。1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P5W70VPQd2
在網上寫作,本來就是一種個人興趣,「網民」既沒有付出(用時間及精神來看隨外),作者沒有必要乎合他們的要求來寫他們喜歡的作品。
當然,這只是在最初的情況,「網民」與作者就是一種互不相干的關係。
但到了作者寫完了一篇作品,他很想別人來看,看看自己的作品時,1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b80A8O6rd5
作者便開始對「網民」有需求,就會變成「讀者」。
「讀者」變成了作者的動力,開始一直對「讀者」的熱誠或數量有所要求。1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k6KC1uygiQ
「想出書嗎?別傻了,只是想自己的作品可以有更多人來看便可以了!」1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ce0CXC2SDs
於是不知什麼時候,寫作由興趣變成了想有人來追看,這是很正常的現象。
久而久之,讀者越來越多,可能只是點擊多了,並不是人數多了,作者也會很自然地想,原來我也很多人支持(無論實際可能只有三個人),那我會不會是一個很有潛力的「作家」(對,明明只是一個「網上寫作人」,這時候會跳級稱自己是「作家」了)?
於是開始試試走上「作家」之路... ...(我是第一次用這個分段符號!剛剛才發現!)
寫了一段文不乎題的文字,我只是想「作者」(特別是自己)回憶一下,在什麼時候突然產生了一個念頭,我的作品很需要「你」來支持一下。
可能甚至更有作者直接想到:「發佈就是為了別人看,要不然為什麼要在寫在平台?」
我想這一點作者們都會有不同的程度的執著,但目的都是一致,「想人看」。
寫作就是一種很孤獨的興趣,亦很需要個人的空間才可以完成,完成過後,除了從完成的作品中找到成功感外(長篇的只可以一點點來累積了),更重要的是有其他人來支持自己,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從「回應」或「數字」來知道自己是否被支持了。但正因如此,所有的迷失也是從作者與讀者接觸開始才發生。(如果你沒有被影響,那就太好了!)
試想想,什麼時候開始:1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mAVJ7UsZ6h
對著自己的作品一直在更新?(不是更新內文,是更新版面等看是否有回應)
要「快快快快快」發佈,希望他們會看見!
到底「他們」會喜歡看什麼?
為什麼他們會看別的作品,也不來我的作品留言?我寫的不好看嗎?
厚著臉皮找人來虐待自己!「快來批評我的作品好吧?打擊我吧!」
我成寫出最好的作品,這樣便會有更多人看!但什麼才是「好」?多人看就可以!但應該如何才有多人看?寫好的作品... 這...(不斷輪迴再生)。
寫了數個情況,突然想到跟單戀對方一樣,有點可怕,所以還是收筆了。
也許這是誇張了一點,但初時等待的心情... ...也令自己感覺很虐心(所以我不喜歡虐心的故事,人生已經太多虐心了!)。慢慢習慣了發佈(也只不過是兩三個月後),就連臉皮也厚了不少!甚至變成了主要工作就是找「讀者」來支持自己。
現在回想起來,由「寫作人」到「售貨員」,只要可以幫到自己的作品給更多人主意,似乎什麼也應該試試。於是開始找不同的平台、問作者及讀者的意見(但反而沒有問對方有關自己的作品如何),又不斷發佈更新(只是發佈消息,不是更新文),就是希望有更多人去看到。
之後我開始回想一下,其實我在幹什麼?
我只是想寫一個自己喜歡作品來給人看罷了,用的時間都在別的地方了,這會否值得?呢一點便各有各的說法,我只能夠說盡量平衡一點吧。
我喜歡寫作,但我不保證讀者能否發現我的寫作,只好不斷地嘗試找尋與讀者建立關係的方法吧!(這個文章也是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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