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昨晚忙到了九點、十點,一個連公車都沒得搭的夜晚,我只能走到更遠地方乘坐末班捷運,再走夜路回家,恰恰好十一點半左右抵達家中。
一進門什麼鬼也沒有,還在好奇幾個家人都上哪去了,打開燈一看,才發現桌上留了字條,一讀內容,好哇,作夥去南部遊山玩水了。
至於字條?上頭只有交代我要洗衣曬衣的事。
我才想起不久的前兩個禮拜,您不是才當著我的面向您的「好姐姐」(平日倒很愛在我兄弟兩面前數落她姐當年是怎樣欺侮她的,簡直像和尚念經似的,三五天頭就有一回要跟我哭哭啼啼)抱怨說,兩個兒子生來無用,連點家事也不肯做?9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7T2gp785zI
我倒無所謂您把我這十幾年來分擔的事全算成空帳了,我就想問您一句:現在又要我做了,但我不肯做也是在您預料之內的吧?
更何況--我抬頭看了眼高掛牆上的木殼擺鐘,時分兩針不偏不倚,就在數字「12」的上頭。
--現在是午夜十二點,正中子時。雖然我已經忙完了今天的活,我明天同樣也還得早起、上班、工作,我今天同樣也有自己的私事要忙,更不要提我晚飯還沒用過,一身穿著也得換過洗過(洗衣機客滿,我習慣手洗),各處的除濕機水滿我也得一一處理,看是要存要煮都得花時間。
更何況我還沒更文呢,曬衣?人都不在,曬來明早給鬼穿?
真的是懶得管了,反正您哭也是找我,忙也是找我,一堆狗屁倒灶全往我身上扔,您倒是很懂得「為家分擔」啊!
ns3.149.253.136d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