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與久違的友人把酒談天,發覺他最近原來轉了夜班工作。
也許很多人都會覺得正常工作都應該是朝九晚六的,晚上的時間一般而言都應該是休息的。但其實很多工種,比如說紀律部隊的,都是有輪班的制度,夜晚對於他們而言才是生活的開始。
小時候,我也很羡慕讀下午班的同學仔(雖然嚴格來說下午班不算夜班),因為每天都可以睡到很晏才起床。而我們上午班的同學則要早上六時甚至更早就起床了。現在更無良,全面實行全日制,無人倖免可以睡晏一點。反正人就是不願瞓的,將事情都放到夜裡做,第二朝能晚一點起床,想起來也覺得很快樂。
我也試過做過一份很短期的工作,是每天下午二時至晚上十時的。每天早上八九點才起床,去完做gym有時候還有時間和家人飲杯茶才回去上班。晚上十時多回到家裡,梳理好才不過十一時左右,也可以繼續多玩電腦一會兒。當時覺得這種上班時間雖然比較「怪誕」,卻又是比較貼緊我的生活習性。
夜,其實是很浪漫的。撇開罪惡不論,我向來很有興趣想知道究竟這個世界上還有多少人在夜裡還不曾入睡,他們又是想著甚麼呢?夜的世界,一定有很多無奈也勵志,孤獨也渴望被愛的故事。這亦是我寫下了一系列《夜的孩子》的原因,講述一班夜校學生各有各的目的而努力在現實裡突圍的故事。
另外,我記得自己還寫過一個叫《夜界傳》的故事,是關於一班各有法力的少年人在夜裡收拾妖怪的故事。算是很典型的奇幻冒險故事吧。如果說到最想寫下去的,也許就是一個源於一個夢的《千門小夜班》。那是一個很神奇的夢,人物和設定都在夢中自動完成了,醒來後我覺得我是認識他們的,一班俠盜般的人物在夜裡幹著鮮為人知的事情。
早前,友人他問過我有沒有興趣去當夜班玩玩。當然,我不是為錢而去的(事實上我公司的合約寫明不能當兼差的),但作為生活體驗和取材,下班後去當兼職的確頗有發掘寫作題材的好處。
友人結婚後,其實不太願意返夜班,因為返夜後對家人的時間減少了不少。其次是日夜顛倒的日子令人的精神很難適應。好處,大概是夜班的確要面對的人少很多。很多時,他更期望有多一點的夜遊人出現,好過只有他和同事兩三人一起呆坐,時間多得己經都不知說甚麼好了。長夜漫漫,能靜靜看書的時間很多,這也許是另一種福利。試問又有甚麼好得過有人出錢給你坐定定閱讀呢?
筆者不是一個善於夜遊的人,頂多是每年都會參與的夜晚步行籌款。我也會很留意路過不同地方的仍有營業的鋪頭,總覺得每天望著那夜深不見底的漆黑,人跡罕至,又不一定有人會步入來光顧,這種生活豈不是既自在又刺激?油站、便利店、通宵營業食肆、理髮店(神奇呢!我發現竟然有理髮店是開到凌晨三四點的,這是哪些客路呢?),每個人都有自己返夜班的原因,都有當大家在熟睡的時候開始他們的生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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