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擁有」也好、「渴望」也好、「缺乏」也好、「失去」也好,都是由自己為中心點去發生的,向外推移一層,頂多也是以「家庭」為中心。
在個人情感來說,這是絕對沒錯的。我們從自我為中心的去感覺到「擁有」的幸福和安全感,「渴望」的推動力,「缺乏」的無奈,「失去」的痛苦。一切,都是只有自己才能感受得到的。我們在某些時候或許可以因為曾經經歷過類似的而產生出「感同身受」的感覺,就算某些人說故事很棒,將自己的經歷和感覺繪形繪聲的說出來,但人終究不能百分百將情感完全分享給別人去感受。至少「情緒感覺分享裝置」還沒有發明出來。
在《缺乏的……》一文中說過,現在人大了,的確不是單單看自己擁有甚麼或缺乏甚麼,而是要看自己擁有甚麼和別人缺乏甚麼。但這對比不是用來「自我感覺良好」,以別人的不幸去襯托自己「已經很幸運」,而是如何利用自己所擁有的去幫助別人缺乏的。
常說「施比受更有福」,我比較偏向不用「施捨」,而是「分享」。在我字典裡面,沒有甚麼叫作「施捨」的。在給予當中,我在有形或無形裡總是會有一些回饋。很庸俗的說你可以說是「覺得自己幫助了別人很快樂」,那麼這快樂就是你得到的。而我則覺得是在分享的過程中,我堅定了自己的信念,這已經很足夠了。
擁有的不一定是物質和金錢。比如我自己做日常的義工生涯裡,將自己的體能、知識、時間與人分享。別人未必有足夠體能去完成的,我們就分享我們的體能去幫助。別人缺乏某些範疇的知識,我們利用我們的專業去處理。別人渴望知識的,我們去傳授……很多很多形式,與施予不同,分享並不是分出去後,我們就有所損失。有些東西,比如關懷、知識,是越分享越多的。
如開首所言,缺乏和渴望都是很個人的,我們的確不能完全感受別人需要的。有些缺乏,也不是別人可以替代的。比如某家的孩子缺乏母愛或父愛,別人的確很難給予到完全的替代品。縱然如此,這應該不會成為我們去理解別人的絆腳石。
也正因為我們在以前的人生經歷裡,也有過渴望、缺乏和失去的感覺,才會學懂怎樣去理解別人的感受。能盡力做到的,就不要猶豫了,能做的都做。
我們擁有的,我們去分享;別人有渴望的,我們去成全;看到別人失去的,我們去安慰;看到別人缺乏的, 我們去給予。
友人說:「其實這不為甚麼,也不著眼於回饋回來的滿足感或者快樂?」
134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dDlNSjFETj
我說:「比起幫助了人而感到快樂,我更著眼於看到別人快樂而快樂的快樂。」
134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ubrFRvrQR4
友人想了想,奸笑道:「那麼你可以做一件事令我快樂,然後就可以實行看到別人快樂而快樂的快樂。」
134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g0n3QQjlg8
我不虞有詐,問道:「甚麼?」
134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WAZ9ucV7lJ
「快點完結你這個省略號的散文系列,已經呃了很多天稿,你肯完結,我就會很快樂了。」友人大笑道。
ns18.118.173.146d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