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筆者決定每天至少要更一篇文。
比起小說和新詩,散文是我近年已很少寫的文類。散文本身是一種很自由的文體。可長可短,可喜可悲,可以嚴肅評論,當然也可以風花雪月。基本上,任何一字、一詞、一句句子都可以成為散文的主題。
筆者以前很喜歡上中文的作文課。當班上好些同學都會為了老師定下的枯燥乏味的題目而苦惱的時候,我卻總是很快就想到如何將一個沒甚趣味的題目變成有趣的主題,然後當然是會有著不俗的分數。大概,我熱愛文學的興趣也是於那時萌芽的。
中學時代還有另一門自由度很高,又可以隨意寫的功課,叫作週記。記得那時候通常是雙週記的,就是每兩星期才寫一次。但因為某個年級時我們的班主任是中文科老師(也是我們中文學會的指導老師),所以對我們的中文尤為嚴格。於是鄰班的都是雙週記,我們卻要「每週都週記」!而且週記都是安排在星期五的,星期一早上就要回來交功課。
好朋友們都對中文不太感興趣,而且那時候抄功課的風氣也很旺盛。看官可能也會想到,在云云各科目的功課中,也就只有作文和週記是沒法抄襲的。
好友中每次都是亂寫去主題樂園和去親友婚宴,幾乎將這兩個主題梅花間竹的重覆使用。而內裡的情節當然也是假得可以。儘管老師知道週記和作文不過是一線之隔,但還是會在閱後評語寫下一些狠批的句子。「有這麼多表姐嗎?都是同一年結婚嗎?」、「每星期都玩海盜船不悶嗎?」幾乎讓我們笑翻了腰。
有一次,早上回校還未上課,好友又拿出了他的週記出來開玩笑,又是寫他和兩個表弟去婚宴,開席前在附近買玩具云云,其中提議買的聖誕禮物被姑母否決,卻被他半開玩笑的改成被姑母處決了......當中當然還加入了很多助語詞,都是粗口諧音的。不幸的是,他竟然玩得太開心,一時間忘記了要改回來就落去早會了。早會過後,功課就很自然的繳交了.....直到班主任重發回來前,他才想起闖了大禍。
結果,記得好像給班主任教訓了很久,而好友也很聰明地說是表弟的傑作(還好他表弟不是讀我們這所中學),以躲過更嚴重的懲罰。
到了今天,已經沒有人會再出題目給我作文了,而交文與否也沒有人會追趕我們。大概,只餘下自己給自己的功課。昔日用心寫下的作文和週記,我相信仍然存在,只是封存在士多房的深處,而不是一時三刻能夠找得出來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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