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香港有一單炒得頗熱的新聞,是關於香港浸會大學有學生會及同學代表因為不滿普通話考試的安排,佔領語文中心,向教職員說了說言穢語而受到停學處分。
作為浸大校友、校內獎學金助學金的捐助人,我對這單新聞尤其留意,也份外痛心。
我們在中小學時代,說粗言穢語是一件很大的事,除了部份偏向不良的同學會喜歡私下說粗口「扮型」之外,我們對這類發音和助語詞十分敏感。上到大學,可能我是讀文科吧,會真的「粗口成文」的同學也不多,而且也不是很惡意的說粗口,頂多是搞搞笑笑的說一兩句,至少我們當時是覺得無傷大雅,不是充滿惡意的向別人發洩。
但是,我們真的不會在某些場合說!比如回到學校,課室和與導師對話時,我們是很自然就會將自己的說話語氣、態度和用字都調節得份外合規範。如果你問我怎樣為之合規範?抱歉,我也沒有很合適的指引,大概就是「夫子在上,弟子唯唯諾諾」吧。
現今世代,風氣不同了,說粗口很多時候也不一定就是不良,可能在青少年之間,不過是一些共通語言或者無甚意義的助語詞。當然,這是指平常學生生活的情況。奈何人很有「習慣性」的,說得太順口,根深柢固了,當你在盛怒下,很自然就會將自己習慣了的說話都說了出口,成為這位同學口中的「口誤」。
作為學生代表,我會覺得「錯就要認,打就企定」,明明是「衰咗」卻仍然意圖用「口誤」去淡化自己的錯誤,我會覺得有少許肉酸。筆者不是要搶佔道德高地去攻擊說粗口的人。筆者也是人,任我EQ再高,修養再好,一樣會遇到令我動怒的事,在盛怒之下我也難保我會不會將自己平常不會說的助語詞說出口。所以,就學生用「口誤」去意圖掩飾自己對教職員粗言相向,一定是錯誤的。
其次,作為學生,就算面對的不是有教我們的導師或者是職員而不是教員也好,我想也應該要有基本的尊重。尤其學生們是活在一個學術氣氛濃厚的地方,在一個學術地方,竟然爆出了一句破壞氣息的說話,這不單止是對當事人不尊重,也是對整所學校、對自己的不尊重。人貴自重這個觀念,我想放諸中外四方文化也是對的。
我明白學生們這次不是只為了自己的利益,同時也是為了全體學生的利益。在學生的角度上,「道理和公義」都在自己的一方。既然出師有名,就更應該慎言謹行,避免給別人一個攻擊的機會,落人口實。本來整件事如果順利,社會的關注點定必落在學校就普通話課程和難度處理上。偏偏整件事因一句說話,被人扭曲整件事的重點,學生行為成為大眾焦點,而原本應該要抗議的事情卻變成旁枝末節,越是關心這件事,越是令人覺得痛心。
或者,事情發展至現在,社會的焦點都已經去不了問題的根本:究竟是甚麼原因,逼得學生代表要到語文中心搞「佔領」,逼得他們憤怒地要向教職員惡言相向?
如果你問我怎樣去看這次的事件,我會分開幾部份來看。
學生在學府裡說粗口,錯!學生向教職員說粗口,錯!學生說了粗口卻不誠懇認錯,錯!
如果你認為筆者寫到這裡,是站在學校的一方,就真的錯了。我是「永遠站在反對者的一方」。
最令人痛心的,是事件的後續發展,浸大校方竟然「神速」的就學生代表的行為做出了停學處分。我認為這也不見得是對的。不知是當權者還是個別人仕,對於學生的行為,反應似乎過敏了一點。也急於將個人或整個權力的權威要展示出來,直接跳過了很多程序或聆訊。對於這種情況,我也很有保留,覺得這個處理方式很有斟酌餘地。
兩個學生都是為全體學生爭取權益和表達訴求,卻成為被開刀的對象。其後果不單單是警誡個別學生不要說粗口這麼簡單,而是警誡全體學生對當權者表達訴求時要小心,隨時會成為「被停學」的下一位烈士。這是不折不扣的「寒蟬效應」,明目張膽地製造「白色恐怖」。
基於教育理念來說,除非真的影響到其他人的學習機會,否則對於校方認為是「錯」的學生,最適當的處分一定不是停學!反而是要留堂或者提供德育教育去感化。停學手段,最後的結果或許就是逼使兩位同學延遲一年才能修畢學分畢業,或者最壞情況是終止學籍,被逼退學。我覺得這不過是意氣之爭,逞一時之快,對兩位同學的教育和將來卻沒甚幫助。本來嘛,普通話的畢業要求希望學生將來能好好裝備自己,提升在社會的競爭力,現在卻反過來要影響同學的將來的路向,豈不是本末倒置?
不要忘了,兩位同學是學校自己的學生,是「自己人」,不是「敵人」。對於自己的孩子做錯了事,是要「處理他們的錯誤」,而不是「處理他們」!從教育而言,一切對自己學生有敵意的處分都應該予以禁止。
撇開學生的行為,校方的處理。我們得再重新審視的是,究竟事情的起因是甚麼?學生關注的是甚麼?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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