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開始投稿於文學刊物,終於收到了第一期的稿費。
稿費雖然不多,但意義大於金額。這是我重新回歸文學道路的一個里程碑。畢竟已經中斷了投稿很多年,一直都只是在網上玩票性質的在網上寫。正正經經會去投稿的,好像都是屬於讀書時代的回憶。
不過,在重新計劃投稿的這幾個月,我也發覺原來香港仍然「生存」的雜誌的確買少見少,能投稿的也不過兩三家。於是,就將自己的新舊作也重視審視一片,選了一些就向兩家雜誌社試試。
相比台灣,香港的文學氣息不算很濃厚;相較內地,香港的文學市場也不大。有時候,看著香港這個本來已經被評為「文化沙漠」的地方,看到碩果僅存的文學雜誌,就覺得很想去支持著他們。
記得早前,我看到一篇是由某文學雜誌的主編所寫的FB,內文大意是他們的訂閱人數在書展時新增了幾多幾多,現在總訂戶為五百多。以每本賣正價三十多元來說,不足六百訂戶是何其少的數字!若果不是額外伸領了藝術文化機構的補助,猜想要經營一本月刊雜誌,淨一個月主編的薪金也不夠支付!
可能很多人都會聽父母輩說過,做文人很難搵食。當然,有些成名的作家能賺到的錢還是會比很多人多。只是,一般的文字工作者,在社會上的薪金一向偏低。
讀傳理的時候,也聽過很多同學說在傳媒工作,薪金多年不加,幾乎新入職和入職多年的相差無幾。好運的,早幾年可能在跳槽挖角潮中賺到了,不好運的,就是任職多年也沒有突破。
在香港的文化社會裡,文字工作者也好,文藝青年也好,總是被人覺得與個「窮」字拉上關係。或者說,因為能用文字賺到大錢的人並不多。
曾經有一位教授說過互聯網的出現,令文字工作者多了工作,為文藝青年提供了更多發佈作品的平台。然而,互聯網的技術普及,反而讓文字「免費」的情況越加普遍。莫說普通人的寫作,就算是新聞記者的作品都變得「免費」。
作為一個寫作人,當然希望自己寫的作品能接觸到讀者,稿件能否換到實際利益倒不是我的首要考慮。但同時間,作為一個寫作,自己的作品能能成為別人願意付錢去刊登的,卻倒是一件鼓勵人的事。
ns52.14.80.39d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