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氣極端,大暑大雨的,每天上班外出就像是一場考驗。
中學時,我和舍姊是開始自己上學的。起初是與舍姊一同出發,後來她有自己的同學作伴,我就樂於一個人自己早點回校。我家與學校不過兩條沒過路燈的小馬路,頗為安全。
沿路,我們會走過一些舊樓,現在都已經清拆重建了,在那時,卻是露宿者的天堂。騎樓是舊式樓宇的其中一個特色,好方便別人在下雨有片瓦遮頭。
記得有一次,也是突如其來的下雨天,路不遙遠,雨勢卻令人不能不打傘。還好我們習慣每天不論陰晴皆有準備著一把短傘在書包裡,便打著傘繼續回校。我們的習慣是,如果有打傘的時候就很自然會行在路的外邊,以便沒有傘的人能利用騎樓下的地方暫避。沿路,我們還會將傘舉高,或是側向沒有人的反方向,以免弄到別人。
那時候,就算不認識的人,看著對方都不過是下樓買早餐的裝扮,我們還是會「送他一程」,由馬路的一邊送到另一邊,之後,他會再等候另一程的「順風傘」。
現在,也許這些下雨天的禮儀都是天方夜譚了。社會氣氛的步調,錯了。
對上的一次下雨天,我如常的打著傘在騎樓外,準備行往地鐵站。一個妙齡上班族打著佔據著騎樓,傘尖還打了沒帶傘的中年男人重重的一記。這時候,她放大聲調說:「是我錯咩?」說畢,二人竟然都望向我,好像在說要我評理。
老實說,我覺得有帶傘的人應該讓沒帶傘的人行路的裡面,而且也應負責瞻前顧後不要打到別人。究竟由何時開始,香港打著傘的人像拿著「血滴子」般,沒帶傘就是「抵你死」了。我沒有做聲,只輕蔑地望了望那個女的,以示她的不是。
現在的香港,當一個不相識的人好心遮了你一程都已經是見報的新聞的時候,我覺得心裡面就生出了戚戚然之感。
友人說:「你心有戚戚然是因為你以前送過很多街坊一程而沒見報吧?」
我作狀要打開手中的雨傘,笑說:「對啊,現在我就先送你一程,看我血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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