翹課,又稱走堂,學生應該必備的技能。
簡單點說,就是明明有課要上,卻因為某些例如懶惰、有別的事要忙的原因而不去上課。
小學時代,翹課的機會是很少的,因為在小學裡根本沒有選修科這回事,基本上大家要上的課都一樣。除非你是「詐死」躲在保健室,不然是不可能翹課的。但聽說,現今有些家長為了遷就自己的假期,真的會寫信向學校告假兩三天,好帶上小朋友一起去旅行。
中學和大學,因為有選修科,也容易出現所謂的「空堂」時間,也不是硬性規定大家回校就要簽到點名,一切都是自主的,這亦是有翹課這回事的發明。
我在中學預科時,幾乎是無法走堂的,或者說是走來都無謂。因為學校規定我們不能離校,就算走堂都走不了哪兒,頂多是去蒲圖書館。反而到了大學,我也會間中走堂,不過走的次數很少,而且背後都有很強的原因才會走的。
每個人心裡都有一些魔性,間中「曳」下令人感覺既內疚又刺激。我在大學時中走一次堂已經覺得好好玩,而且充滿罪疚感,總覺得自己做了一些很驚天動地的事情。
說起翹課,倒有一件與翹課有少少關係,卻很有趣的事情。我母的校預科理論上是不容許法定時間內離校的,但中六七的同學有選修科,而有些選修課時間又編在了下午時段。換句話說,如果你沒有選修的話,午膳回校後你是沒有課的,只能乖乖坐在圖書館或是飯堂呆坐至下午3:30放學,在時間表上的課名叫「自修課」。
這裡就有一個全宇宙都知道的走盞位:午膳外出吃飯直接不回校,根本就沒有人知下午沒課堂的你還在不在學校。於是,有很多師兄師姐就很喜歡吃過午膳後就不回校了。校方又好像沒有意圖去堵塞漏洞,直至有一次……
話說舍姊的其中一些好同學,竟然下午出去旺角逛街。逛街也就算了,還連校服也不換,穿著校服招搖過市。更愚蠢的是,有一位舍姊的好姊妹竟然傻到去了時裝店買衫,在試穿的途中竟然將自己的銀包放進了衫裡而最終沒有買下。
那間時裝店又是的,不知是否試完唔買的關係,竟然致電給校方說有一位同學的銀包遺留在時裝店,著校方派人取回。一般情況下不是應該等物主回來嗎?而這位豬一樣的同學又很坦白的說出自己去時裝店的時間給校方知道。
結果,校方很高調很強硬的替中六七的同學加了一課「訓話課」,又是慣常的「公開處決」那幾位外出逛街的同學,上台一人派一個缺點,由副校長親手頒贈,好不隆重。由那一天開始,校方要求所有中六七都要在午膳後到校務處簽到。(舍姊死好命,平常她間中都會和這班同學逃走的,剛巧這次她沒有同行,避過了記缺點一劫!)
我想,本身那全宇宙都知的漏洞,校方也是一早就知的,只是因為我校都講求自律,而且準備公開試的同學都應該為自己的成績負責,所以校方才留下這個走盞位,讓有需要兼職或回家溫習的同學自己學會時間管理。
現在人大了,工餘時間去讀書,我要求自己一不遲到,二不走堂。因為我更明白讀書的時光和機會是美好又得來不易的。
畢竟,時間管理都是青少年人應該學會的一種終身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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