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現在的學生還會不會,但在我們的時代,抄歌詞是一種很普遍的行為。
我的中學時代,流行曲是百花齊放的,粵語流行曲的歌手不單人才輩出,還到了人口爆炸的地步。如果在四大天王之外,你還有興趣一些二線歌手或者Band,那麼分分鐘每個月都得花一兩百元買大碟。因為那個時候,每個歌手出全新唱片的週期是較短的。現在,我想香港樂壇算是沉寂了不少,也沒有甚麼後生一輩的歌手能獨霸歌壇。
在傳播媒介只有電視和電台的時代,互聯網未普及,網速也支持不了收聽網台或者youtube。年輕人很自然就會自己播CD或者聽電台節目,與流行曲的關係自然是較為密切的。
與被老師罰抄相比,我會覺得抄歌詞的和罰抄的本質是一樣的:都是坐在書桌前不斷將來來去去的句子循環往復的抄寫。於環保角度而言,是一種非常耗費紙張和筆墨的一回事。於善用時間而言,是一種非常浪費人生的行為。於學業角度而言,更是佔據溫書做功課時間的無聊玩意。不過,於文學角度而言,背誦一篇好的歌詞,的確像背誦唐詩三百首有異曲同工之妙,都是可以吸收內裡的句子和詞語。
在行為的發起而言,罰抄是被動的,是無可選擇的,是痛苦的。但是抄歌詞的同學,卻是主動的,是可選擇(至少有可以選擇抄哪首歌和抄多少遍),是樂在其中的。我想,就算現在問回那些老同學,他們也未必會解釋得了當年為何這麼熱愛抄歌詞。
我記得抄歌詞這行為,是在女同學的圈子較多出現的。中二三算是全盛時期,女同學們每天對著不同的新歌在「自我罰抄」,還樂此不疲。為的,可能就是盡快將歌詞記入腦海,以方便他們一邊放學一邊唱。而不知為何,抄寫的歌詞的紙張,還蠻有傳閱性的,女同學會將自己的得意傑作傳給別人看。而且是不論手字是好是醜,他們都會很自傲的拿出來。就是差在,還沒有遇上有女同學因為要抄寫歌詞而練成雙手互搏。
不要以為抄歌詞不過是一些靜態無聊事就無傷大雅,校方似乎都有正視過這個問題,當時抄歌詞的紙張在學校算是違禁品,與在清末時的反清小冊子的地位差不多,被逮到的話則多數要多抄幾遍,不過不是抄歌詞,而是抄校規。
記得中三時就試過有同學在轉班房去實驗室時,不幸的是上一班有同學遺留了劉德華歌的歌詞。我們的科學堂老師還要是副校長「媽媽聲」,二話不說就指是坐在那個位的女同學的。幸好,我們班上的同學都異口同聲說道:「佢是Leon的Fans club會員嚟!被人知道佢抄劉華歌詞以後都唔駛上勁歌!」言下之意,即是無可能是這女同學的,副校長才不致屈錯人。
說起上來,除了以上的情況會因為抄歌詞累死人外,其實太沉迷歌星和抄歌詞的而且確是會累人的。
那時候,身邊的死黨一直暗戀一位女同學,那位女同學都是文靜型的,外在行為而言總覺得她是讀書派,又不參加校隊或甚麼課外活動,唯一的嗜好可能就是追星和抄歌詞。後來一次機緣巧合,我們發現了天大的秘密!下回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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