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點火加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他們這樣做不合耶和華的吩咐。於是,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吞噬了他們,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摩西告訴亞倫:「耶和華曾說過,『我要在事奉我的人中顯明我的聖潔,在所有子民面前彰顯我的榮耀。』」亞倫默默無言。摩西叫來亞倫的叔父烏薛的兒子米沙利和以利撒反,對他們說:「過來,把你們弟兄的屍體從聖所前抬到營外去。」他們就遵照摩西的吩咐,把仍穿著內袍的屍體抬到營外。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兩個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說:「你們不要蓬頭散髮,也不要撕裂衣服,免得你們死亡,也免得耶和華向全體會眾發怒。不過,你們的所有以色列同胞都可以為耶和華用火燒死的人哀傷。你們不可走出會幕門口,否則你們都會死,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身上。」他們就遵照摩西的話去做。
(利未記 10:1-7 當代譯本)
提到這段經文,我們一定不解,“他們不是被膏的祭司……”。
還記得一年才可進入的祭司(大祭司),若不是當值的大祭司是不能今日的。
對於凡火的定義,有聖經版本寫做不是祂指示或當值的。
當時的大祭司應該是亞倫。
可這裡卻說了他們在非該是他們獻祭的時刻點上香與爐裡的火。
這時,亞比户與拿達因為獻上了神沒應許的火,因此被殺。
而這是第一次祭司被殺的時候,神在此刻,宣布祭司在同族人死去時不可因此玷污自己。
神並未殘酷地要求祭司要無情處理自己的親人過世,不可因自己的親人惹來神的責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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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和你兒子們進會幕前,淡酒烈酒都不可喝,否則你們都會死。你們世世代代都要遵守這永遠的條例。你們必須明辨什麼是聖潔的、什麼是世俗的,什麼是潔淨的、什麼是不潔淨的。你們必須將我藉摩西賜給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導他們。」摩西對亞倫及其兩個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說:「你們要把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剩下的素祭做成無酵餅,在壇邊吃,因為這是至聖之物。你們要在聖潔之處吃,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你們和你們的子孫應得之份。這是耶和華對我的吩咐。至於作搖祭的胸肉和作舉祭的腿肉,你們和你們的子孫可以在潔淨的地方吃。因為在以色列人所獻的平安祭中,這是你們應得之份。在獻火祭的脂肪時,要把作舉祭的腿肉和作搖祭的胸肉一起帶到耶和華面前,這些永遠是你們和你們的子孫應得之份,正如耶和華的吩咐。」摩西到處尋找那隻作贖罪祭的公山羊,卻發現那隻羊已經被焚燒了。他憤怒地對亞倫剩下的兩個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說:「你們為什麼不在聖潔之處吃這贖罪祭?這是至聖之物,耶和華賜給你們是要叫你們為會眾擔罪,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既然這祭牲的血沒有被帶進聖所,你們本應按照我的吩咐在聖潔之處吃這祭肉。」亞倫對摩西說:「看啊,他們今天向耶和華獻贖罪祭和燔祭,卻有這樣的災禍發生在我身上。今天我如果吃了這贖罪祭的祭肉,耶和華會悅納嗎?」摩西對亞倫的回答感到滿意。
(利未記 10:8-20 當代譯本)
神對祭司的要求藉著獻凡火的事件,說出祭司在何處要做怎樣的事。
可是當摩西在這次的獻祭時沒看到該給祭司的部份。
亞倫便提說當時的環境不合適吃那樣的祭物。
自己失去了兩個兒子,又怎樣有適合的喜悅吃祭物。
這裡說的是摩西喜悅,卻未說到神喜悅。
相信神與摩西會是一樣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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